吉林省高校学生可以休学创业
近日,吉林省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起,全省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今后,各高校有望实施弹性学制,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据悉,《意见》提出,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鼓励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和团队并纳入学分管理。同时,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另外,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意见》明确,要降低大学生创业准入门槛。释放商事制度改革红利。允许大学生初创企业和电子商务专营企业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为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地址,实行 “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允许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扩大经营范围,实行 “非禁即入”。
高校每年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大学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