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下发寒假期间禁止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2012年12月25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寒假期间禁止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紧急通知》,并且公办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联合举办有偿补课,或者校外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有偿补课等行为也被严厉禁止,将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据了解,由于2012年各种考试挤占了学校较多正常教学时间,导致学校教学时间不足,教学计划难以完成,对此省教育厅规定,高一、高二年级可适当缩短放假时间补齐正常教学课程,但不得超过一周,高三年级学生如果自愿延时在校学习的,学校一律不准收费。除此之外,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和年级不得缩短放假时间,假期一律不准补课。
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学校和教师不能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如果哪个学校校长或者老师违反了以上规定,将会被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