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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招生办致信高考生 教育考生诚信参考

发布时间:2012-06-01 14:07:55   作者:admin  来源:新文化报  浏览:   【】【】【
核心提示:为使考生以最佳状态迎接高考,昨天,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特发《致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关心呵护孩子,并教育考生诚信参考。
为使考生以最佳状态迎接高考,昨天,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特发《致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关心呵护孩子,并教育考生诚信参考。

  监测设备覆盖所有考点

  2012年高考将于6月7日~9日举行。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做好高考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问责制,对违纪作弊行为“零容忍”,不搞“下不为例”。

  工信部门今年投入400万,购置无线电压制设备。高考期间,全省所有无线电监测设备全部投入使用,所有考点全覆盖,对周边可疑信号全程自动搜索和跟踪压制。

  省教育厅领导带队,深入9个市(州)靠前指挥。教育厅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流动检查组,随机检查各地考试情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每个考点派驻4至5名纪检干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以及参与高考舞弊的人员,严肃查处。

  对考场全程录像并进行远程在线监控。考试结束后,对监控录像回放审查,严查违纪人员。2010年通过回放审查,处理了28名违纪考生和7名不作为监考人员,2011年处理了7名违纪考生和3名不作为监考人员。考试期间请部分考生家长和媒体记者参观高考指挥平台,远程观看考试情况,加强社会监督。

  大学生替考 开除学籍

  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者,认定考试作弊,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最高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参与替考、参与或者组织考试作弊,一律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开除学籍。

  凡违规违纪、参与舞弊或为舞弊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五个一律”、“六个严禁”要求处理。对舞弊考生,一律取消当年成绩和下一年高考资格;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失职失责造成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对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的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

  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暗示、授意、指使他人舞弊,纵容子女、亲属、请托人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招生录取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严肃查处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为考生办理加分、保送、替考和“高考移民”的行为;严肃查处高考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

  省招生办提醒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准使用临时身份证);各考场统一配备了石英钟,不允许考生戴手表进入考场;在各科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入场时,要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对携带物品的检查,拒检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

  近年来,一些非法中介和不法分子以能够找领导或熟人“走后门”为由,编造各种谎言骗取考生财物。我省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未完成计划一律上网公布并征集志愿,希望考生端正心态,防止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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